2023年3月25日至26日,金融审判中非典型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三楼大会议室成功举办。该会议由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主办、浙江训和律师事务所协办。
中国人民大学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杰出学者特聘教授高圣平,浙江大学光华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张谷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谢鸿飞,以及来自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省纪委监察委、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律师界等单位30余位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了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朱坚教授出席会议,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院长吴卡教授、法学学科负责人陈醇教授及其他法学系师生参加会议。会议开幕式由院长吴卡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校党委副书记朱坚教授致欢迎辞。朱坚向会议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莅临参会的各位专家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朱坚指出,我校法学学术研究始终立足浙江经验和学术前沿,多年耕耘于商法尤其是金融商法领域,对公司融资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各位专家到场研讨,既可深入探索相关学术理论,也能为浙江乃至全国金融审判提供参考建议。同时恳请各位专家对我校法学学科和专业的各项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会议专题研讨部分由红足一1世足球法学学科负责人陈醇教授主持,围绕当前金融审判中法律适用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高圣平教授针对“金融审判中非典型担保合同纠纷的参照适用”问题,以《民法典》第388条为中心而展开,对《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的诸多条款等进行体系解释,深入阐述了民法典上非典型担保合同的参照适用规则,并在25日晚为我校师生作了“民法典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构造”专题学术讲座。
(25日晚讲座图)
张谷教授阐述了非典型担保权设置的规范构造,强调意思自治原则在非典型合同纠纷中的优先适用,建议在商事特别法、交易惯例、民法典合同编一般规定等之间建立起金融审判法律适用依据间的梯次结构。
谢鸿飞教授的发言主题为“金融案件审判的实质与形式”。谢鸿飞教授从“上海外滩帝王股权转让纠纷案”等系列案例入手,指出商事实践中主体、权利等出现形式与实质相分离的现象,而金融审判中如何权衡形式与实质,本质上是一个价值冲突问题。
聚焦“金融监管规章对合同的效力影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童耐萍、浙江大学光华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副教授章程、西南政法大学经济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副教授吴飞飞分别展开了细致深入的讨论。童耐萍主任指出了金融规章的特殊性,法院在金融审判中规章适用的难点、解决方法与目标。章程副教授从行政法视角讨论了行政规章判定无效的行为类型与分析架构,指出应该结合行政罚的规范结构和基本法理,为金融合同效力判定提供裁判线索。吴飞飞副教授认为金融规章直接认定合同的无效冲击了法律行为的无效体系,导致了监管风险和监管责任的外溢,从行政法层面对无效行为进行列举,更具有合理性。
浙江训和律师事务所邹毅强主任围绕“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民刑交叉问题”,指出非法集资案件审理过程只注重犯罪认定,没有从化解纠纷角度解决争议,应当优先以实质性地以化解矛盾为中心考虑问题,加强刑庭民庭和执行局的意见交流。
法学系系主任田峰博士以“非典型合同中算法解释的私法路径”为主题作了发言。他认为,数字时代背景下,算法在非典型合同的订立、履行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算法解释的调整路径、构造规范和商谈结构所具有的特性,在非典型合同中应受重视,并发挥相关作用。
陈醇教授作了“非典型合同纠纷中参照适用的双重类似标准”的主题发言,就《民法典》第467条第1款中非典型合同的参照适用标准(最相类似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应当采用最相类似和高度类似双重标准,并对其合理性、适用限度与裁判规则进行了论证。
最后,陈醇教授对本次会议做了简短小结,认为这是一次深入、专业与高水平的学术会议,虽然会议规模不大,但议题集中,观点富有创见与启发性,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本次研讨会是我校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公司融资法律问题论坛”第三次学术会议。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影响力,也是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命题。我校法学学科长期致力于商法尤其是金融商法的研究,产生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在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成立之际,对民法典与金融法律法规在金融系统治理方面的角色和路径进行深入探讨,可为民法典的实施与我国金融改革,提供参考意见。
会议期间,与会嘉宾还就所在单位与我校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在学术平台搭建、学术成果培育、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规划进行了深入探讨,以期共同推动我校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学科与专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