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金华市地方立法论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地方立法中的贯彻实施”讲座在法政学院三楼大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红足一1世666814足球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旭教授主讲,金华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邓佑文教授主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地方立法研究院骨干成员、法政学院法学系部分师生到场参加。
讲座伊始,王旭教授介绍了党的领导与立法的关系,并就党应如何领导立法进行了几点重要解读。党领导立法是立法原理和要求,党领导立法是高质量立法的根本保障,立法应善于把党的意志转化为立法意图。党对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体现在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尤其是“全过程民主”,这意味着立法应该在民主各个环节都要扩大有序参与的途径与可能。另外,王旭教授还强调立法工作应具有战略性,同时要加强预防性法律性制度的建设,以发挥立法引领社会的功能。
王旭教授紧接着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他强调立法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让人民成为立法过程中的主体力量。立法的最高宗旨是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因而立法工作要充分反映民情民意,尊重社会主流的习惯和价值观。
随后,王旭教授着重阐述了习总书记提出的立法与改革的辩证统一关系。立法之于改革,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要坚持法治的前提下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完善法治。
最后,王旭教授具体阐述了习总书记的地方立法思想,如,地方立法要讲究实效与问题导向,并且警惕立法同质化;必须在立法层面保证法治统一;立法作为治国理政的工具,它要有中央的有效性以及强调备案审查的能力技术和制度等。
邓佑文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认为,王教授运用系统的法治理论、专业的法言法语和生动的立法案例,精准地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立法思想,并具体阐述了如何在地方立法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非常精彩和实用,对我们今后的法律学习、法学研究和地方立法实践都具有指导意义。
在互动环节,王旭教授就老师与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